[刑事] 窃盗未遂及侵入住宅

楼主: aabb636 (天明)   2016-06-04 02:08:14
事实经过:
我从宠物监视器看到隔壁邻居在我的房间内(侵入住宅),翻找我的私人物品(着手窃盗
)。
我没看到他怎么进去的,反正看到画面时他人已在我房间内,我只看了几分钟,太害怕马
上打给房东、连络警察,没把过程看完,不知道
到底他有没有拿东西走,赶回家处理的时候他已离开并且有帮我把房门锁起来,因此怀疑
他有钥匙(但他否认)。
房东事后说原先住我这间的房客曾把钥匙插在门上被此人送回,研判可能被拿去复制。
清点财物应该没有东西不见(才搬家第三天都还没整理好)
员警隔天连络到他,他一开始否认进入我的房间,直到员警拿出照片才承认(说谎)。
否认持有我房间的钥匙,他说我没锁门,他就进去了,出来只把门带上。(但我非常确定
我出门有锁门,回家也是开锁进去的)
问题:
1)有拍到他开抽屉的画面,就至少有个窃盗未遂?
2)他有前科,会有影响吗?
3)我无财损,有没有可能被他反告诬告?
4)他透过警察转达希望跟我道歉并致赠慰问金,要理他吗?
新增问题
5)一般这种窃盗未遂(?)但有侵入事实,是不是都判很轻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02:18:00
1) 要看认定 只能说可能2) 如果最后有罪的话 法官衡量刑的轻重时会有差3) 除非你伪造证据否则没有诬告问题4) 你自己决定就可以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04 05:36:00
有前科通常之人,不相信他说的,所以建议不姑息,但也请跟房东谈终止契约
作者: purplewind (静极思动)   2016-06-04 08:37:00
建议如果是异性的话,最好换地方
作者: samnpc   2016-06-04 14:41:00
很轻......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16:36:00
恨轻?这叫加重窃盗…六个月起跳的罪,怎样都不算“轻”了不然为啥对方很想来道歉求和解…?如果只是一般窃盗,还未遂,可能只判个拘役或是一两个月,还能易科罚金。加重窃盗+有前科,就算未遂也很可能判超过六个月,必须直接进去关。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6-04 17:32:00
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所以,对方当然会想和解了。如果是累犯,触犯第321条第1款加重窃盗罪,可以判九个月以上,七年六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6-04 18:19:00
可以主张,不过信不信那就是法官的心证。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6-04 19:32:00
实务见解多半认为开始为财物之搜寻就是窃盗罪的着手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19:39:00
那是着手的判断 原PO提的是主观面的抗辩..只是这个抗辩太无力了 应该没办法说服人我是法官的话大概就判断成狡辩 lol
楼主: aabb636 (天明)   2016-06-04 20:04:00
了解!谢谢大家!第一次遇到这种可怕的事,想多问问!
作者: g243536 (来打台球巴~)   2016-06-04 22:42:00
不轻的话 小偷怎么那么多 都偷不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4 23:01:00
吸毒的人也都不怕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04 23:15:00
法官通常不会相信前科之人的狡辩,翻东西=寻找值钱财物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05 00:04:00
就算没有前科你跟我说侵入他人住宅翻抽屉不是为了窃盗我也不会信啊...除非有什么很特殊的抗辩事由例如这个人跟我借了一本书很久都没有还我只是来找之类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6-05 13:24:00
相信的司法官,要爆料说他恐龙,多数法律人也会同意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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