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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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受伤较为严重,尾椎挫伤,右手右脚都有擦伤
受伤当下痛到无法站立,因此有救护车送医
有验伤单
隔日情况非常严重,又去看了一次医生
对方有轻微擦伤好像有扭到脚,不过可以自行走动
当下也有验伤
几乎是没有受伤的状态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现场有被破坏,因为我躺在路中央他们将我移开时车子移动了
有立刻报警做笔录
现场有监视器刚好拍到车祸经过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部分不清楚
我自己没有保强制险,回家查询才发现过期,当天有立刻加保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在三线道上,当时对方正在慢车道,同样的行驶方向
我骑在第二车道偏慢车道,压在线上(根据员警看监视器的说法)
双方皆无超速,不是在十字路口
对方为了闪避前面紧急刹车的前车,车子向左急转到我车前头
我煞车不及就撞上,整台车往前滑出去
对方则完全没事,车也没有倒地
根据员警打电话来时的说法,因为监视录影器有完整拍到过程
对方的确有左转
对方肇责比较大
六、问题:
1.在医院时对方坚持他只是紧急煞车,当下不愿意和解
根据员警说看监视器对方肇责较多,请问情况有可能改变吗?
ex.交通警察有不同看法,对方背景很硬之类的
2.对方在车祸后完全没有一通电话,当时交通警察是说
我们可以各自修车,保留单据就好
但是在网络上有看到有人说要保留受损的车体
因为当时我直接在车祸现场就近修理,所以没有保留受损部分
请问这可能会影响理赔或是和解金额的申请吗?
(修车费用5500元,有把收据跟明细报价都保留下来)
3.
由于我当天立刻加保,有没有可能幸运的没有被开强制险过期的罚单...
4.精神赔偿是否一定得看精神科?
5.当天我要向公司申请劳保职灾给付,但会计回应,因为是对方肇责大
所以由对方赔偿,会计不愿申请
看网络上注记职灾给付只给付看诊费用部分负担
请问现在还需要申请吗?(假设对方肇责大必须全部赔偿医疗费的部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