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大家好,
我家是传统五楼公寓的五楼住户,
而公寓是由8到14号连在一起的,
所以楼顶是四户连在一起,
其中一边的楼顶有加盖六楼,
目前只剩我家楼顶因为经费问题没有做遮雨棚,所以只有我家楼顶晒的到太阳,
因此大家都会来我家顶楼洗东西,晒衣服,溜狗,把不要的植物丢上来等等…
但偏偏使用者几乎都不是我们同一栋住户,都是相连的住户使用
而因为是传统公寓,同一栋住户似乎就有默契使用与修缮费用归五楼住户,
从小父亲也种了好多植物,所以当时的确只有我家使用,
但父亲过世后植物也清掉,而老公寓的顶楼漏水问题也来了,
当时家人认为应由自己负责,因此费用我们支出.
而后来因为只剩我们没有加盖,现在反而又变成其他相连户的公共空间.
问题:
而现在真的是太热了,
依然因为经费问题无法做加盖隔热遮雨,
考虑使用隔热漆,但隔热漆需要维护以加长年限,
我们可以要求其他住户除逃生避难外禁止使用吗?这样是合法的吗?
但如果有其他住户主张楼顶为开放空间,
我们可以反过来要求其他住户分摊修缮费用吗?
但偏偏使用者都为他栋住户,
我翻了好多资料,大部分都是找同栋住户分摊,
但如果主张的是他栋用户,这要怎么办?
好想说使用者付费可以吗?
主要是思考这两种可能性,
希望各位大大能帮我解惑,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