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诈骗案出庭事宜(对方中途已还钱)

楼主: pizzaa (屁洒)   2016-04-21 16:18:14
事实经过:
去年底因为网络买东西(700元左右),
对方一直骗我出货了但皆未收到物品,
因此去警局报案诈骗,
之后就都没有下文,一直到4/20日收到出庭通知
而对方在四月初突然写信给我说要退款,
并已汇款回我的帐户
问题:
1.我当天有会议可能不能出席,
但出庭通知的备注栏写“务必出席”,
请问只是建议吗还是不去不行呢??
2.若一定要出席我是否要把当初的网页资料印下来?现场要说什么吗?
3.对方已还钱那是不是告不成?我需要有什么动作吗?例如撤告之类的?或是交由法院判
断即可?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抱歉我真的很紧张~个人对这些法律实务实在很不了解…上网查了一些资料还是雾煞煞…
麻烦各位帮忙了> <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4-21 18:22:00
1.原则上要去,有疑问可跟书记官连络2.要,问什么答什么就好3.诈欺罪是公诉罪,即便您愿意撤告检察官仍会处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4-21 21:18:00
妳身份是"证人"吗 不是不用管她 XD如果你不怕对方乱说的话 另外开庭>会议 理论上该准假
楼主: pizzaa (屁洒)   2016-04-22 02:57:00
我是告诉人,所以可以请假囉?那天真的不太能去…还是会尽量过去,但极可能来不及,才想说需不需要跟法院请假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4-22 14:53:00
请假是给它面子,它[真的非要你不可会用证人传这你才能请公假还领日费及可能有的旅费用"务必出席"把妳骗去了,钱就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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