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对方肇事逃逸赔偿金额

楼主: pucca (小八)   2016-04-19 23:46:16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16.4.6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手脚挫伤,对方不清楚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当天有验伤,有作笔录,现场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有强制险,对方不清楚
五、事实经过:
我骑机车在下班时间行驶于三线道的最外车道,车速约20-30/km,
对方机车原本停在路旁红线,未看后照镜直接向左切,撞击我机车的右方,
我来不及反应被撞倒,因为车子很多,我先把机车移到前方路旁,
我打开车厢拿出手机正要报警时,对方骑到我旁边说:你要报警喔
还没等我回应他就骑走了,
以上监视器都有录到
六、问题:
1.想请问赔偿金额大概多少是合理的呢?
脚部挫伤较严重,被撞后前几天膝盖及脚踝痛到走不动
在家休息了四天(还在试用期不敢休太多天)
车子车壳及后照镜有损坏,
对方是个欧巴桑,还没跟他谈过
加上精神赔偿和解金是想提 5w
想知道这是合理的价格
还是需要再作增减呢?
2.我查过可以告他肇事逃逸+过失伤害
只是警察说他们只负责刑事部分
如果要告他过失伤害我要自己去告
请问有板友知道这部分该如何处理吗?
感谢大家了 遇到这种事情好无助呀><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20 00:06:00
过失伤害是刑事阿 警察在说什么?
楼主: pucca (小八)   2016-04-20 00:27:00
所以过失伤害可以在警局一并提出吗 还是要去法院写状书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20 00:57:00
过失伤害是告诉乃论,可在笔录中一并提出告诉。
作者: wallachia   2016-04-20 13:04:00
你要跟承办员警说要提告或是自请诉讼/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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