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检事官欲传证人却未正式寄发传票

楼主: surfboy (烤鸡鸡)   2016-03-26 14:16:53
本件刑事案件妨害名誉被告为我家人A,已开一次侦查庭。
庭中检事官欲传另一位家人B做为证人,
上上礼拜收到传票,但是被传人姓名仍是被告家人A,
欲传唤的证人部份仅注记在备注字段,写明"请家人B到庭即可",
询问过律师有打电话请检事官补发,检事官态度不是很友善,
但是说会补发,因为这样子我家人才能向公司请假作证。
原本星期一已经电话告知检事官,但是到星期六却没收到证人传票。
下礼拜二家人B就要出庭作证,这样就无法请假。
地检署的服务中心跟在场法扶律师也都说必须请检事官补。
想请问是否有人遇到这种状况?该如何解决?
谢谢。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6-03-28 09:32:00
不补传票就不要去,又没正式文书...这种状况检察官那边也没办法弄成拘提的,放心
楼主: surfboy (烤鸡鸡)   2016-03-28 14:59:00
了解,谢谢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6-03-29 01:21:00
不过这次未到,也有可能之后就没有再传了…这是当事人自己要衡量得失的部分
楼主: surfboy (烤鸡鸡)   2016-03-29 02:11:00
好,谢谢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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