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父亲突然过世
继承顺位为
第一:我
第二:父亲的父母(均过世
第三:父亲的兄弟姊妹(因为个资的关系我调不到
第四:父亲的(外)祖父母(这一定都不在,但资料填写问题
问题:
因为父亲跟母亲早已离婚,而我们也都没跟父亲家的人来往
第一
之前听说如果真的都不知道其他顺位的联络方式,那至少要知道名字,到时
法院会在帮忙寄送存证信函,所以我也不用缴交存证信函收据?
第二
(外)祖父母的资料怎么办,调的到吗?我连父亲的兄弟姊妹都要不到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