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离婚要件

楼主: pttcall (HOT)   2015-08-05 13:22:11
事实经过:
与另一半已无感情继续待在同一间屋簷
结婚4年来另一半说了4次不然就离婚
但怎样都不签
另一半还有一个外遇对象
原本就有怀疑 直到最近看到赖的内容
发现早在2年前就跟同一人偷情
对话内容有说到 就是要趁老婆不在才能跟你偷情等字眼
不晓得这能不能成为证据
但他怎样都不签
1.我能请求法院准许吗,要有什么要件或标准
2.假设他签了,需马上去户政事务所办理吗
还是我拿正本就可以随时办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8-05 13:49:00
建议找律师详谈。
作者: a0131200 (DoDo)   2015-08-05 16:53:00
得请求离婚之条件->民法第1052条你的证据太薄弱 法院不会判准离婚的离婚规定一定要"双方当事人"至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才有效如果妳有捉奸在床的话 向法院提离婚胜算比较大通常若配偶有过失情况较大较容易判准离婚 但需要举证
作者: ixixet (= =)   2015-08-05 20:33:00
建议同一楼,谋定而后动。
作者: weihsi (希望天天都是好心情)   2015-08-06 09:36:00
请找律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8-06 11:52:00
通奸是刑事罪,但若你收集的证据已经足够法院心证认定已经无法维系婚姻,法院还是有机会判离婚
作者: NaTaO3 (放开那个女孩)   2015-08-07 12:44:00
家暴 小三 不分担家务 证据越多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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