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4/4/18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为脑震荡与擦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制作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为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为直行车,我方未依两段式待转,故被对方撞上
六、问题:
因原本要谈和解,但因金额谈不拢,对方打算提告过失伤害
医药收据上对方只能提出收据金额1200
并未住院
提出在家休养一个多月
对方工作为作业员
提出和解金额为25万元
想请问此情况该如何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