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ow98ol (死旗插全身)
2015-08-05 05:33:53事情经过:
队友在过程中与我起冲突,但我回得话都是针对我个人游戏上的操作,并没有骂他。
他在游戏结尾前讲了很多呛我的话,最主要是他疑似骂了我北七(数字谐音),因为是回合游戏,结束会跳到结算画面,我并没有看清楚是否真的有骂。
结算画面上我说这我会告(北七的事),他继续挑衅甚至说也要告我,最后我说:“说要告你是骗你的,傻瓜”后他回:“收吧(指传票)”就离开了。
问题:
1.请问照我上述来看他要告我的话能以哪些条目且成立?
(因为傻瓜这词含贬意,所以有辱骂对吧?)
2.其实当下觉得只是虚张声势所以过程都并无拍照存证,请问这样子是否到时候就任对方宰割?(假如这案子有成立且无法和解)
3.因为不太懂法律相关,所以想透过这次事件来补足我的法律常识,也爬过一些类似的文。据我了解如果他是要告我公然侮辱或诽谤(三年以下),就必须自己人肉出我才能进一步是吗? (网络骂人除罪化)
就这次事件我觉得很疑惑,先不论对方是否只是虚张声势。
手机排版,造成视觉混乱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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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问题就法律上太浅层没什么回答必要XD
我也明白这次事件跟一般暑期盛产文没什么两样,因为觉得或许有公然侮辱以外的罪名可进一步才发文询文,看样子是我菜逼巴杞人忧天。
感谢各位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