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迁入户籍问题

楼主: Liangliang20 (优多绿茶)   2015-08-04 21:11:13
事实经过:在搬入租屋处一个月后,因为怀孕了,台北市各项福利较优,也向房东说明需要
迁户籍的原因。
房东表示:
我们出租不提供迁入户籍,是避免税金的问题,我跟婆婆商量,是否迁跟我们住的ㄧ起看
看。
我也向房东表明:我需要的只是台北市的户籍,迁到哪里都可以看她方便;迁入户籍不会去
申请租赁支出,这点可以放心;如果是担心之后搬走户籍不迁出的话,房东是有权到户政办
理强制迁出的。
后来房东又问我:如果是迁到租屋处,是妳自己去办就可以了吗?是否需拿契约去办呢?
我跟她答复:迁租屋处的话,因为租约未经公证,要麻烦您帮我在租约载明同意迁入户籍且
提供房屋权状或税单的影本,这样我就能直接去办理, 税单影本迁完户籍会还给您。
结果房东又说: 因税单上面是自用住宅,但拿这迁入,那就会被罚成ㄧ般住宅,税金因此
需多缴, 妳以后也ㄧ定要向政府申请补助,就会有承租关系,我婆婆认为需跟妳收些费用
,可以接受吗? 我们有遇到向政府申请房屋补助被罚。
问题:
1.屋主是婆婆但跟我们签约是以媳妇的名义,媳妇是代理人,请问这样签订的租赁契约有效
力吗?
2.租屋可否有权利将户籍迁入?
3.我主要是为了宝宝出生后的生育补助才要求迁户籍,不是为了租屋补助,房东要求收取费
用贴补税金这样合理吗?
(在完全没有报税的情况下)
如果有想到别的问题再做补充,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8-04 21:17:00
1.有 2.未约定,则无. 3.看契约,但一般增加费用和税金在契约有约定下,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不租你.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8-04 21:23:00
通常签入户籍这件是另外计价除了税还有日后妳不签出她要处理也麻烦 = =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5-08-04 21:39:00
权利并非无代价,如果要争取,请支付费用吧,另外就算付费,在所有权人未同意前,还是不得擅自开户迁籍.要房客户籍迁出真的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又不识你报税国税局就查不到,申请津贴,行政机关就有办法可以查到,所以还是要补贴租金囉.看房东看地域看地价等;要迁入户籍就会影响到租金,网友是神可以帮忙计算吗?且这已经涉及税务等专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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