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辞职问题

楼主: sky820812 (枫江)   2015-07-25 12:19:46
事实经过:
7/5(日)于公司面试,当晚收到通知说“欢迎隔天来上班”
7/6(一)正式上班,入保(但昨天去查劳保局说还在作业中,现阶段不知道到底保了没...
7/23(四)
(1)以电话短信辞职,老板在短信中无视签离职同意书的事情。
(2)短信中要求我将有“公司机密”的笔记本寄回,并且应该在家打好sop电子档→
离职前我已经打好sop交给她,她却认为有东西没打,并且说我的字迹太难
辨识,要我亲自打。(但又不让我进公司,因为我原本可以用拿回去,却坚持用
寄的,要我多付一笔邮资)
(3)短信中要求签离职手续才愿意归还笔记本,反而指责我没有道德跟羞耻心,说要
找律师处理(最后是先寄回去,但有留当初包东西的影片+邮局单据)
7/24(五)寄回笔记本跟钥匙(以双挂号)。宣称不在公司的老板,却把我的打卡单拿走
(因为是下班后才决定辞职....)(冲动了..)→有同事的LINE为证。
因为8/5才是发薪日,但她撕掉打卡单这点让我觉得领不到薪水...想先询问各位大大,
让自己做好心理准备(薪水也就一万多也不想付的感觉...)(哀
问题:
1.因为没有打卡单,我只有间接证据可以证明我有上班,这样有办法拿到薪水吗:
(1) 老板欢迎我上班的通知
(2) 老板在离职短信中询问我9号到23号为止难道没有交接其他事情
(3) 劳保记录(如果真的有的话,劳保局说最快下周才能知道)
(4) 健保纪录(还没查)
(5) 跟我联络过的客户,以及有一份非我工作内容却要求我处理工作,上面有签我的
名字的同意书(客户那边)
2.笔记本为我自己购买,公司并未支付我钱,且我周五去收东西时老板说这是你自己
买的,不应该支付你。
请问我能主张要回笔记本剩余页面,或者是支付笔记本的钱吗?
另外,我写的文字是我这几天学习时随手纪录的,这样也算公司财产?
(因为可能会针对薪水跟她去劳保局调解了...→打卡单都撕了)
3.打钥匙的钱,要求我寄回公司钥匙但并未支付我这笔钱过(有收据)
4.说我没有道德跟羞耻这点,以及认为我的辞职造成公司莫大损失,可以一并处理吗?
(她不让我进公司交接,我也没办法告诉新来的我哪些事情做到哪啊...)
(反正都要劳资调解了...)
5.契约中有说明要提前告知辞职,并交接一天,但我23号辞职,她24号就不让我进公司,
且24号他已经找到新人,我这样还有交接义务吗?
打完都觉得我的问题好多...明明只要付薪水就好,她就是一脸不让你拿到的样子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a99 (好听叫总务,实际叫杂工)   2015-07-25 12:52:00
告他啊,是我就先喂牠吃存证信函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7-25 13:12:00
直接申诉他 违反劳基法施行细则 9 离值当天就要给钱
楼主: sky820812 (枫江)   2015-07-25 14:30:00
好的,我懂了!下周去申诉,顺便写存证信函寄给她
作者: winnie1099 (呆梓)   2015-07-30 16:38:00
就算没有打卡单也有上班事实,除非没监视器或全公司只有妳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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