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ingo (B*)
2015-07-15 01:44:28您好,想请教
去年11月离职A公司。今年6月到职B公司。
A与B公司老板曾为合伙人关系,已拆伙超过4年。公司系统雷同,如表格模式、对外文件
模式(由A与B共同美编设计过)。
近日,A老板传line讯息,仅通知我本人(非所有离职员工),告知:如散播A公司文书等
格式,将采取法律行动。
1。我没有做任何泄漏A公司资料动作,在法律上如何举证?
2。在A公司就职期间,并无签署任何保密条约,也未泄漏公司客户资讯,请问,如A公司
提告,是否有胜诉机会?
3。本人是否可请律师提诬告等证明本人清白?
4。由于本人其实社会经验不多,不是很了解法律过程,请问,建议找劳工局介入?或聘请律师寄存证信函?
像这样的诉讼,费用(非名律师)大约耗费多少?
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