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在连锁通讯行购买全新未拆封手机,店员在我面前拆封膜并未给我(封膜上有刮刮卡),
因手机序号登入官网可享赠品,延长保固,VIP资格等服务,却发现序号已被登入过(序号登
入须搭配刮刮卡号码),向店家反应后却得不到满意回应(推托不知情,已经隔一段时间(
约3个礼拜),要再帮你查看看),时间一拖又快两个礼拜,我上网查询后发现好像是手机
业者一贯作法,若消费者未登入,业者即可利用此优惠获得什么我虽然不清楚,但还是觉
得业者心态可恶恶劣,我权益受损事小,希望店家能获得教训,是否可提起侵占或窃盗诉
讼?还是只能向消基会提出调解?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PMPJ (P君)
2015-07-01 12:22:00如果是登录且索取赠品的是店员或店家,那应该算是业务侵占了
作者:
m06 (桂冠汤圆)
2015-07-02 00:08:00你拿到的当下已经被刮开了吗?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7-02 10:54:00直接去警察局告他业务侵占
当下是没拆封,但不知道有刮刮卡序号,所以拆开后我也没注意,直到最近看到官网有活动才知道有序号。后来打去官网客服问才知道被登录的地址正好是通讯行地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7-02 11:54:00业务侵占,那......要告法人(公司),还是自然人(登录人)??
我打电话去手机公司 他透露登录者为当初帮我拆手机的那位,不过地址为通讯行,请问这部份我应该向店家提告还是店员?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5-07-03 08:56:00刑事的话是行为人,就是侵占的人;民事才会把店家拉进来负连带赔偿责任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07 10:10:00
提告之后,说要告那我业务侵占之人,但是不确定姓名资讯,由侦查队找出犯罪人,他们会自动填入被告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