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诊所广告会因为药事法规定而产生问题吗?

楼主: tung2008 (tung2008)   2015-06-18 22:58:51
事实经过:
我在帮一间中医诊所刊登一些广告,或许帮我们曝光平台的媒体公司,
不知道我们是中医诊所,误认为我们是药商,所以那间媒体公司以药事法规定,
要求我们更改广告文案。
问题:
其实我对法律完全不懂,对医疗法或药事法规定也完全不懂,
所以那间媒体公司会不会真的以为我们是药商,所以用药事法来回绝,
他表示不能在文案中谈起疗效,但我们是诊所,
所以药事法的广告用语规定~诊所也必须遵从吗?
所以这就是我想问的重点了:
1.药事法的广告用语规定适用于诊所吗?
那间媒体公司是以药事法第47条规定而要求我们更改文案,
其中他特别框出来的条文重点为:
三、表示使用该药物而治愈某种疾病或改进某方面体质及建康。
这条规定适用于诊所吗?
2.这间诊所是卫服部网站可查询到的健保特约医事机构,
所以广告用语规定可以适用于底下网址的医疗院所限制吗?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762
我们的广告文案是有提一些很像疗效的用语,譬如:有效两个字
但依据我上面所说的那网址所要求的规定,广告用语只要不夸大都可以,
所以中医诊所的广告用语可以依此规定来设计广告文案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也真的希望有网友能尽速帮我解决问题,广告一般都是比较有急迫性的~真的麻烦各位了!
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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