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当初有参加朋友的朋友(主办人)开的旅游团
当时他有说非营利 是朋友出来ㄧ起玩的团
也有注明未达人数时需大家需平分金额 以及不满意随时可退出
我当时已先付订金
但后来家中有丧 根本没兴致玩
所以只有取消ㄧ途 但是在旅游的十天前就已告知
可是被主办人扣了一晚的住宿费
主办人意思是我要负担他们房间住不满的损失(他有说其他都无损失)
但是主办人ㄧ开始订的ㄧ间六人房住不满(就算我去了也只住4人)
但他要我负担的是 他们所有住不满的钱 (加起来等于一晚住宿费)
我的认知是 我可以负担六人房少一人的钱(等于算6人变5人平分的价差)
但我无法因为他自己订的房间没满就要我负担所有的 毕竟我也没住到房间也不是我订的
他大可以直接订四人房 他事后也说人少住的宽敞舒服(最后6人房只住了3人) 等于我
没住到要帮他们平分 却硬是扣我一晚的费用
问题:
请问这样主办人的做法合理吗?是否算侵权或侵占?因为他有说非营利
我若主张我只能负担住满的6人房少我1人的费用可行吗?
如照他的意思那其他不住6人房住双人房的团员是否也该一起承担损失?
或是其实主办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呢
谢谢解答
Ps. 刚致电民宿 表示尚有四人房
我一周前就请主办人希望能订四人房
但主办人说因为旺季很难订 他很努力在处理 不确定有没有房间
可是这样去也要补价差 明明不到人数不知为何不换少人的房? 且如果他自己希望住宽敞
点 是不是我就没有必要负担他们的价差?
且主办人表示说非营利 所以超低团费 他那边都很熟所以才订的到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