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之前4/1出车祸,我5/1申请初判表但尚未取得,不过对方已经拿到了,
我请对方提供初判表及赔偿证明资料但遭拒绝,对方回应为加快进度将
于5/20去警局提刑事诉讼,一切资料在法提上提供,有问题与他保险员
联络。
问题:想请问各位大大
1.为什么对方可以先一步拿到初判表?
2.对方去请局报案之后我大概多久会收到做笔录的通知?
3.笔录时间大概可以请假几天或几次?
4.如果请律师陪同大概费用怎么算?
先感谢各位帮在下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感谢各位版友协助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