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一年前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骑士受伤,医药费一千元,车损万余元。
我方开车无受伤,车损万余元。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皆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对方骑士从慢车道已过路口却突然左转,导致在快车道的我撞上他。
六、问题:
我本欲双方各自负担自己的损失。
结果对方提起民事求偿20余万,我为此申请车祸鉴定,结果对方败诉,因此我发短信请他
付我车祸鉴定费,否则要提出我方的车损赔偿的诉讼,但对方不回应。
我想请教如何在最方便和减少司法资源浪费的前提下,迫使对方赔我3000元的鉴定费?
如果不行的话,那么提出车损的小额诉讼时,能否一并把所有的费用(例如前面的鉴定费)
都一起要求给付呢?
备注:对方为军人,我是否有申诉管道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