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巷道内车子撞到狗

楼主: ryuko007 (がんばって,俺。)   2015-04-26 15:56:01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5.04.10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只有我家狗被撞到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车祸发生当下因为赶着要带狗去医院,没有马上报警,
是之后到警察局调监视器,但因为没有人受伤,
警察没有受理报案,本来警察有通知交通大队,
但交通大队回应只有狗受伤,不受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车祸发生在高雄市一心二路2巷
(一心二路转入之路口约20公尺左右,由google map初估)
家母带狗(小型西施)散步(有牵牵绳)走在右侧,
对方为开着旧式箱型车(对车子不熟,但之前调资料时好像是说有1000cc)
对方从后方行驶过来,我家狗狗刚好从家母右侧从后方走到左侧,
此时车子行驶过来时,撞到我家狗,造成我家狗脑震荡及右眼失明。
车祸当下,车子没有停下,就往前开走了。
后来到警察局调监视器,请警察找人。
对方说,他完全不知道有撞到狗,强调只有看到家母,没有看到狗。
本来双方讨论,由保险员协助理赔支付狗的医药费,
对方保险员观看监视器影片后,认为对方行车没有过失(没超速等),无法理赔,
对方此时也开始不接电话。
六、问题:
1.目前保险不理赔,对方也不理,可能需要走民事,
所以想了解如果走民事的话,我们可以提出的点有哪些?
目前想到的是,未保持安全距离这项,对方车子与家母擦身而过的距离,
约为一个人左右。
2.对方保险员提出的点是,车祸当下,我们家狗从右走到左,
所以认定对方无缺失,这点我想如果走民事,
的确我们也会有责任,但对方是否就会完全无责呢?
3.虽然无关车祸,但我想请问,当时交通大队未受理此案,
是否是正常的呢?我上网查询交通事故的定义,
是指车子撞到人、财物..等,狗在民法上我记得是算财物吧..
之所以会提出这点,是因为接洽保险员的家人,有提到对方保险员说,
这案子连交通队都没有受理...之类的,所以才会想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4-26 17:02:00
这么说有点残忍 不过还是跟你说一下 狗在路上是没什么路权如果今天他的车因为撞到狗受损或者是人员因此受伤..反而是狗主人要赔偿或负刑事责任而且狗那么小只 要发现还真不容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4-26 21:55:00
狗狗肇事责任100% ,请饲主自理吧......今天算是运气好,若是机车翻车了,甚至死了人令堂可是要扛上过失伤害甚至过失致死的刑责.养狗有爱,不代表可以把别人的权力跟生命放在狗的下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