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这其实是我最近才知道的事
在几十年前祖父母买了一间房子(地目有A、B两笔)
但只有房屋的所有权土地属于一间宫庙
然后每年祖父母都有缴地租给他们
过世后父母亲继承也继续缴纳地租
也许是近年来土地价值越来越高
对方希望屋主拆屋还地提起诉讼(一)
一审法官判定屋主有租赁事实所以我们赢了
所以房子还在我们就能住(除非被火烧掉被地震震倒之类的@@
对方提起上诉目前进行中....
另外一方面屋主们联合起来提起诉讼(二)
争取土地的优先承购权
希望将来地主如果要卖屋主们可以优先购买自己房子的地
这个官司我们家输了
原因是法官认为我们没有租赁事实
原因在于地目A是爷爷的名字、地目B是奶奶的名字
而几十年来付租金的都是爷爷
而对方一直以来通知单都是用爷爷的名字
每次的付款通知也是由爷爷付AB两笔土地租金
但法官竟然没有采纳我们提供的资料
判决书里也没有提到就认为B地没有承租事实QAQ
我们不服上诉二审又输了...
一样没有说明为什么由爷爷缴纳地租承租事实不成立
问题:
1).
优先承购权输了但律师认为一定要上诉最高法院
因为这场官司里面认定地目B没有承租事实
对方律师可能会拿来影响到诉讼一
这样我们诉讼一可能就会输
然后地目B的房子就需要拆掉还给地主(然后房子剩小小小一间QQ)
请问诉讼二的裁判内容对方律师真的能拿来影响诉讼一吗?
2).另外律师认为诉讼二法官判我们输很离普
因为早期社会都是由男生的名义付钱
收据什么都留着但法官不参考
所以他鼓励我们上诉
认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会比较谨慎的参考各项资料
我们赢的机会很大
请问律师说赢的机会很大是真的吗?
3).因为诉讼(二)是几位屋主一起提的
现在一审二审都败诉了有几位屋主不想再上诉了
因为他们不像我们被说没有租赁事实
所以没有优先承购权就算了大不了维持现状
另外上诉要缴纳的二审裁判费很贵对大家来说也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但我家不能让诉讼二的判定影响到诉讼(一)拆屋还地的官司
那我们能单独付自己部分的裁判金上诉吗?
如果不能那该如何是好呢?
不好意思文章有点长有点复杂
但我真的不知道要去哪里求助
这几周又常有莫名的黑衣人在屋外徘徊
跟一楼店家恐吓要屋主出来谈
已经先去警察局备案了
关于法律上的问题请版友多多解惑
谢谢<(_ _)>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