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5-04-07 13:26:18事实经过:
我在一个公家的免费网络讨论区不服管理者之判决
被限制了帐号的权限不能在一些地方发言
然而很明显的事实就是我并没有违反该讨论区的规定
而且从其他类似的情况也能看出,管理者是针对我个人
对其他类似情况的人都轻轻处理甚至不处理
问题:
因为是免费的,消保法的退钱不适用,如是私人免费,
本来就是可以爱理不理,可是这个讨论区是政府的,
在没违反规定下侵害我的言论自由,我想要对管理者提告,该用哪一条名目呢??
大家都知道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却无法在网络google到要用哪条去捍卫我的言论自由
有人能给小弟题点个名目方向,让我去研究吗?
简短重点
1.这是政府的免费讨论区
2.我确实没违反该讨论区规定
3.对其他有类似行为的使用者,管理者都轻轻放过
4.要以什么名目去提告?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