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甲红线违规停车,乙用相机清楚拍下违规事实
乙对甲说:
你红线停车要处罚 600~1200元,我手上握有铁证
给我200元,我就会把证据删除
不然我会向警察机关检举你违规的事实
问题: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恐吓罪”规定: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请问乙这样算是加害他人财产,触犯恐吓罪吗?
亦或是触犯其他法律?
感谢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