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当事人双方暂以AB代替)
A想向B买土地和该地上的房子,
B也有意要卖土地及房屋,
但该土地被假扣押。
B有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权,
但该地上的房子(40几年的房子)
没有保存登记(目前B仍住该屋内)。
问题:
1.A若成功买到B之房屋和土地,请问皆可登记给A吗?
2.A买到土地及房屋后,是否可以自行整修房屋?
(因为该屋没有保存登记,目前是因为有假扣押存在,
才有临时建号。而有临时建号,才可以整修房屋(这观念对吗?),
一旦假扣押撤销后,临时建号就没了)
3.A要向B买该地及房屋,还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