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搬进去后隔天叫我搬走

楼主: lorayen (蘿)   2015-03-17 21:33:28
事实经过:我在找房子 有人说有空房可以让我"借住" 叫我安心住下来 养好身体
因为暂时没有收租金 还没搬进去之前 他也问过家人 都说可以
等到我搬进去后 隔天晚上却跟我说 他姐姐要搬进来 请我搬走
问题:我想问 因为当时没有签约 只是口头答应 手机有对话纪录
这种情况 他可以这样不负责任随时叫我搬走吗??
手机的对话纪录可以当作证据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3-17 21:36:00
人家基于人情让你借住 现在有些原因不方便 妳就要搬法律出来……您人还真好阿回主题 口头答应内容是否包含租期租金押金以及违约罚则?您租金押金付了吗?所以问题在哪里 妳是希望动用法律强迫对方让你住下还是要拿赔偿0.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7 22:13:00
原PO是男是女??怎不先问为何人家要"免费"给原PO住??还是因为原PO额外讲了一些资讯,让屋主发现"无利(?)可图"既然"无力可图",吃不到就..........早早赶走????板上前阵子才来一篇感情债的文章不过脚色不是男的要女的还钱,而是女的要男的还钱而且是女方帮男方主动租屋,之后吃不到男的就要男的还钱醉翁之意不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3-17 22:30:00
单纯没订期限的借贷可以随时收回啊..
作者: mimily0504 (锅贴馒头与包子)   2015-03-17 22:34:00
叫你留下来的根本就不是屋主吧,小朋友脑袋不清楚,随便带人回家,妈妈说的才对吧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3-17 22:42:00
原po,现在事情很简单,法律解决不了妳的问题建议别浪费心力和时间在这上面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7 22:49:00
很想问八卦的问题,但大概又会被板主关水桶...不敢问..:D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5-03-18 02:52:00
基本上你本来就没有损失,求偿依据在哪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8 07:51:00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那,要人家负责..就给他[想要的东西]不就得了(豆豆先生脸原PO朋友应该都给了敝人差不多答案了,不是吗?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3-18 08:11:00
借没明定期限以所有权人之意为准 = =
作者: ZAFILA (白野豪)   2015-03-18 08:24:00
到底要人家负啥责任 找房子是你的责任不是别人的现在没办法"无偿借你住"你就要人家负责任 到底有啥责任?不要把你自己该好好做的事情推的一干二净给方便当理所当然 所以说穿了 在社会上不要对人太好不然会被软土深掘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8 08:40:00
唉~~~~武侠剧古装剧都马有在演........鹿鼎记神龙教,神龙教主跟主人公,花田囍事也有演要对方负责.......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3-18 08:45:00
楼上可以看一下版名再决定自己发言方向吗?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3-18 08:47:00
TO:maniaque 请自行拿捏 若为厘清事实以便给予法律建议这是许可的范围 :)TO:原PO与MELOEX 如认为有人违反公告13三.上色部分请来信检附原文与理由检举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8 12:42:00
说真的,这个案子背后不愿被提及的部份,其实占的成分很大以法理面来讲,版主已经写的很清楚,而原PO所坚持的立场以及论述,实实在在也无法有客观证据证明来支持所以敝人前面就已经很怕这题弄到擦枪走火伤到自己只能说,这社会不是那么善良和谐,接受人家的帮助尤其是异性的,先多思考对方是不是另有所图若因此被摆道,被阴了,却又不敢明讲,只单纯主张责任责任就算真告上法庭,也是没有任何帮助敝人也曾经接受过别人提供的闲置房间住过一阵子也很不巧是异性,但敝人认识他,是我敝人朋友呀人家不会对敝人"有所图"呀...而且,当时本来就已经有打算,就算隔天不给住也有足够且充裕的因应.....这社会不见得都没有好事,但是也不代表每个人都是好人就酱,好了,言尽于此,跟亲朋好友求援不是做不得的天大事.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3-18 15:05:00
法律问题通常事出必有因只说果不论因常常很难回复同时一般人和学法律者对重点的判断也常有所不同所以在禁止一件事情占两个篇幅格的板规才会有例外有人用文章问了 可以用文章答是当事人没说清还是被乱问这要个案判断看到再说 :(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8 20:19:00
"要求"当然是可以.....人家不答应也是可以总之,不管原PO想要用怎样的策略,但都请规划最坏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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