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抛弃继承后营利事业的丧葬补助金

楼主: kpeter (感冒...)   2015-03-17 17:02:51
事实经过:
家父已于今年一月往生
因在外欠债
家庭各顺位已做完抛弃继承 且法院已核定
问题:
家父工作机关尚有补助以下款项
不知做完抛弃继承还可请领何项款项?
(1)家父过世前的绩效奖金 已实现但未领取 (这个应该算遗产 不可请领)
(2)工作机关(非公会 非劳保)的员工丧葬补助款
照理说应该不算遗产 实质上要补助帮亡者办后事的人
但看到以下财政部新闻稿大为不解(第三项)
http://www.mof.gov.tw/engWeb/fp.asp?xItem=7915&ctNode=34
营利事业丧葬补助款,为死亡人遗产的一部分,应并入遗产总额申报遗产税
若是认定为遗产 那抛弃继承后便无法领取 是这样吗?
(3)工作机关给家属的抚恤金(这应该不算遗产 但仍列入领取家属的综合所得税计算)
因已办理抛弃继承
日后法院会选定遗产管理人来进行报遗产税以及后续的动作
怕领了之后后续法院以及债权人追讨吃上官司
造成 不当得利 抑或 侵占遗产 等罪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7 17:45:00
就算抛弃,还是要办丧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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