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交通事故调解一问

楼主: carolss (carol)   2015-03-10 23:39:00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对方肇逃已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无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发生经过:
我方驾驶汽车行经主干道,号志为闪黄灯。对方驾驶机车于左方回转道逆向回转并切入主
干道内线车道我方因煞车不及导致车体左前方与机车擦撞。对方即驾驶摩托车加速离开现
场,报案后,警方到场作笔录完成,并提供行车纪录器,当天晚上警方已请对方到案并给
我对方电话要我自己连络(已开肇事逃逸罚单给对方),对方一开始要我先行至原厂估价
(车损部分),后来估价出来后再联络对方,对方就不太回应了,目前已请警方转介调解委
员会(双方都没有受伤)。
请问:
1.若调解不成立,后续动作为何? 是由我方主动申请提告?(车损部分维修完成我方愿意和
解)
2.因擦撞煞那,我方车体有往右摆,对方一直反辩行车纪录器又无法确定与他擦撞,这点
说的通吗?
3.若对方坚持不愿和解,可提告刑事部分吗?如毁损
以上询问各位,请不吝赐教!!
六、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humush (犬神)   2015-03-10 23:42:00
毁损要件是故意
楼主: carolss (carol)   2015-03-11 00:21:00
所以只能走民事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1 08:45:00
当然是民事啦,而且毁损是"致不堪使用"原PO车子有因此不堪使用???
楼主: carolss (carol)   2015-03-11 09:07:00
还ok,只是底板要掉不掉在地上磨对了,如果调解不成立,提告程序如何对方还满皮的,应该还有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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