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的大大您们好!
小弟目前工作是属于大夜班底薪21047,超过底薪时数(忘了是超过18x还是多少才都算是加班的时数)
也就是有做有钱,休假、请假则都没做没钱的意思~
我们没有签署任何契约或者是任何规定,就是一家没制度随老板开心的小加油站
想请问一下假如雇主国定假日跟台风天上班
整年度只有五月一号,除夕~初三当天有薪水加倍,则其他未加倍,是否能在离职后跟资
方追讨??
另外我假设今天提离职预告但离我离职只有8天(法定规定未满3年是20天)要赔偿或被扣薪吗?该怎么计算?
因为其实20天前有同事已经提离职,公司也有对外发出职缺讯息,但却没有任何人前来应征,那这样少人也要算在我头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