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国定假日及离职预告

楼主: dada790707 (达达o(.``_``.)o)   2015-02-20 16:02:07
各位专业的大大您们好!
小弟目前工作是属于大夜班底薪21047,超过底薪时数(忘了是超过18x还是多少才都算是加班的时数)
也就是有做有钱,休假、请假则都没做没钱的意思~
我们没有签署任何契约或者是任何规定,就是一家没制度随老板开心的小加油站
想请问一下假如雇主国定假日跟台风天上班
整年度只有五月一号,除夕~初三当天有薪水加倍,则其他未加倍,是否能在离职后跟资
方追讨??
另外我假设今天提离职预告但离我离职只有8天(法定规定未满3年是20天)要赔偿或被扣薪吗?该怎么计算?
因为其实20天前有同事已经提离职,公司也有对外发出职缺讯息,但却没有任何人前来应征,那这样少人也要算在我头上吗?
楼主: dada790707 (达达o(.``_``.)o)   2015-02-20 16:04:00
我们是属于排休,想放几天就几天,有做有钱没做没钱基本上规定是要6天
作者: v3su   2015-02-20 20:36:00
我真的不太懂,为何有些事情都要等离职再像撕破脸处理,像是您 所述及的国定假日及台风假等等……。我待过做二休二,只要是我的上班日,就算中秋、端午、甚至劳动节都没什么薪资加倍(这些重大节日礼金例外,因为那是每个员工都领),除了除夕到初三会给双倍薪及红包。如果您在一开始就已经有疑惑,当时就要询问,而不是离职再用劳资法或是追讨等等…这些来压公司。如果当进行调解时,光是问您为何当初不提出,您要说什么理由让调解员信服?!“因为当时需要这份工作?!”,那请问是否等同……您默认及同意公司这样?!这会被视为劳雇双方合意,那么您怎么说服调解人员?!我无任何恶意,我只希望您日后就职,如果有再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马上询问反应,不要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因为赚钱真的很辛苦。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5-02-20 21:57:00
同意楼上,先问清楚再上班!而不是离职后再想是否违反劳基法
楼主: dada790707 (达达o(.``_``.)o)   2015-02-20 22:57:00
我没要硬追,我是怕她刁难我,想吓吓他
作者: v3su   2015-02-21 03:41:00
如果您按照规定,在20天前提出辞职,公司刁难找碴,您就直接一通电话打给劳工局,何必担心?但是今天您没按照规定走…却还想吓对方?!请问这理论,您今天身为公司立场,我这位员工这样,您如何?! 我只能补嘘,对不起。
作者: weitom (就是爱可乐)   2015-02-21 13:18:00
公司可以反告他恐吓~~`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2-21 16:12:00
法规规定20天指的是公司要资遣员工的规定,员工要离职只要双方合意就好,没有规定一定要20天吧?
作者: jorden2895 (登爷)   2015-02-21 16:19:00
楼上,有规定,不懂就不要回答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2-21 17:50:00
不定期契约,劳工终止契约时,应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预告雇主,劳动基准法第15条2项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5-02-21 17:59:00
好聚好散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2-21 18:17:00
这几天都在背一些东西头昏昏...XD
作者: z710382 (710382)   2015-03-06 00:38:00
v3su,离职后算总帐有许多经济上的因素,我也不否认有些调解委员or调解人会采取和您相仿的看法,但也有采取不同看法者。又劳动法同时涉及公、私法二领域,普通法院与行政机关或行政法院见解不一也不是新闻了。以公法角度来说,不是什么都可以用“双方合意”解决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