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约2年,放假回家后发现整间积水,水深约5cm左右,木头家俱及电器均有损坏,天花板也整个掉漆发黄,请管委会跟消防检测厂商的来看,厂商说消防管有被延长,延长的部分没接好(但是没实际测试是否还有其他管线有问题),所以他没有责任,说要找前屋主求偿,厂商跟管委会都将责任推脱到前屋主上!
1、由于管委会没通知要进行消防安检,所以家里无人,才会造成那么大的损失,这方面管委会是否需负责?
2、消防管路算是公共设备,可以要求管委会维修延长的这段管路,以后若有漏水管委会才有责任负责吧?
若因为不开导致火灾时洒水系统不起作用也可以叫他们负责吗?
3、我们是跟住商买的,装潢的时候只有将原本的轻钢架天花板换成木头天花板,没有动到水电管线,前屋主当初没有跟我们说他有动到消防管路,点交的时候消防管路是关水状态,所以也不知道漏水,等到发现后已经过漏水保固半年,这样前屋主要负责吗?
谢谢大家,希望有人能为我解惑
祝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