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一月份男友在Ptt买了一台9成新的笔电,卖家当初同时买了两台,后来他留下一台自用
一台转卖给男友
而当时笔电品牌有一个五重好礼活动,卖家在购入笔电时已抢先用他自己的名字登录
今日卖家与我们联系,说他参加抽奖抽中
要我们拍下我们电脑的序号
并声称当初其中一好礼(后背包价值3000多块),他并没有跟我们索取缴出的所得税
我觉得他强调这点很怪
后来我上网看,他抽中的是一台2万多块的萤幕(上网登录名字是登记他的 笔电现今所有
人是男友)
问题:
请问这样中奖是归该当初的卖家还是归我们呢?
若想争取我们的权益是否站的住脚呢??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