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4/01/02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皮肤擦伤,X光及医生确定无伤及骨头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因该路不宽,会阻挡交通,故先将机车移开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己方汽车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己方(汽车)过高速公路下涵洞(由东向西),因阳光刺眼未即时发现前方红灯,故闯红灯
对方(机车)北向南经过路口,看到我车冲出,刹车不及摔倒,但没与我车发生碰撞
六、问题:
因对方车子有破损,修完后要求1700元
(一片破掉的车壳+机油+刹车皮[有可能煞不住是因为没煞车皮了]
当下友人有确认后煞无煞车作用,且对方有说后面原本就没煞车了
对方医药费(手脚皮肤擦伤+说胸口会痛但无伤及骨头)
+因须休养无法工作(自己开店)的费用
总共要求10000元
有通知保险洽谈理赔事宜,目前还没见面
问题1.我该负担的费用该如何谈呢?我知道是我的责任
但毕竟保险有说只看单据理赔,那这样出险绝对不到10000的
保险还说机油+刹车皮,对方要算我的过失有点夸张
问题2.若是有单据的全部出险,我该额外包多少钱赔偿他的工作损失呢?
以算天数来说我该算几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