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遗失物到期

楼主: xxxkeven (一片叶子)   2015-01-12 22:36:30
事实经过:
小弟之前在回家路上捡到一台单眼相机,交往警局后制作相关笔录后也在几天后收到一张
类似公文的东西,上面载明了拾得物以及地点、时间。依照民法六个月后无人认领,这件
遗失物就归拾得人所有。
问题:
现在六个月到了,我要怎么知道有没有人去认领? 若没有,我要自己去申请领回吗?还
是警察单位会主动与我联系?
总是忍不住心中小小贪念><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12 22:38:00
公文上面有电话.....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5-01-12 22:58:00
我之前是时间到警察亲自送上门,顺便做防窃宣导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1-13 00:16:00
原po真的是不了解现在基层警察状况他们比你还害怕保管东西很麻烦欸,一个弄不好被检举贪污光写报告和陪督察或政风作笔录就吃饱饱,所以说,请放心,只要时间一到,他们就会赶快签公文,求你领至于为什么时间到了警察无法立刻通知…很简单,太多东西要消化了,如真很想赶快拿到,你可以打电话找承办人,主动说要来领,他铁定笑得阖不拢嘴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13 01:20:00
我国小曾在派出所门口捡到2K她们硬要我直接拿走 = =我幻想的拾金不昧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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