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事情简述就是与房东有纠纷, 目前已经在找房子要搬离了, 房东之前说因为
如果要拿收据就要涨房租所以也都没跟他拿, 但他也都没给我什么缴费证明
最近要找房子搬家了, 才发现缴了快三年的房租, 都没有收过一张缴费证明
问题:
我想问的是, 如果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纠纷, 我在最后一个月的房租缴交后
拿一张纸给他签收并写着截至目前无赊欠这样的字样, 如果后续有房租纠纷的
话, 这可以证明我都有付清房租吗? 谢谢各位
嗯嗯, 以后租房子会注意了, 那之前已缴的部分, 如用这样的方式请房东签收, 有保障的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