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前几天在公开的脸书上跟人讨论法律问题,
讨论到后来有点不愉快,对方就开始人身攻击+辱骂,
事后备份对话纪录了,也有对方的真实姓名、脸书页面,
拿到派出所报案。
问题:
报案过程中警方不断要我提供对方的年龄、年籍资料、照片,
其他种种可供确认对方身分的资料,说怕我告错人会被反告诬告。
问题是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取得骂人者的这些资料吧?
想请问这样是正常符合程序的吗?诬告罪也没那么容易成立吧?
如果正常程序是这样的话,连这种有真实姓名跟脸书的都告不成了,
那网络上匿名、只有帐号甚至暱称的被告是怎么成案的?
谢谢各位法律先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