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03年4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被撞的一方因机车倒下压到脚骨折 有证明
其余人无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笔录,但是警方到现场时两台机车车已移去路旁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撞人的一方有保险 我车子(yaris)没有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事发当时,我母亲开车去市场买菜,违停在路边,人不在现场,后来接到员警电话告知
两台机车擦撞,指说我车子违停挡住视线。肇事者欲绕过我车子所以超过车道中线撞到
被害者,造成被害者机车倒下压到脚骨折。
六、问题:
1。我后来知道这件事去当时承办员警调当时初判表以及照片,初判表有划出我车的位
置,但两台机车因为已移动并没有任何描述,连撞击点也没有。而鉴定结果判定主
因是撞人的那方,我方违停是次因,被撞的那方无肇责。我想要申请重新鉴定,因
为我认为我母亲违停有错,但是不是造成车祸原因并没有直接证据,不知道我这样
在法律上有没有理解错误以及重新鉴定有没有可能更改判定,还是说我应该鼻子摸
摸赔钱了事
2。后来调解会上被撞的那方表示和解要分开谈,他与撞人那方已经达成和解跟我方说
金额总共是40万要我方负担18万,当时第一次三方出来谈的时候就有一种他们
好像私底下讲好的感觉,肇事方也不用看单据,对金额也没意见。令我感到非常奇
怪。对于这样的金额,调解委员也跟我说有点太高,想请问板友我应该怎样处理?
还是等走法律程序,或是18万是合理的金额?
或是申请重新鉴定? (调解委员跟我说没用。。。)
因为第一次遇到车祸纠纷,上来请求板友协助,谢谢。
PS:我的车子并没有任何擦伤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