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今年3月19日晚上11点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没碰撞到,但对方机车骑士自摔受伤,我方汽车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没做笔录,现场保留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没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事发为十字路口(道路为二个快车道,一个慢车道),当时路口是绿灯,
而我要左转于是开到路口中间准备左转,而对向有一台汽车,所以我等他过后
慢慢放开煞车准备弯过去,但是我突然看到那台汽车后面还有一台机车骑在内车道
时速满快。于是我马上踩了刹车,而那台机车也开始刹车,但她却因为车速过快
刹车不及而在我车子前方10几公尺处自己摔倒。
六、问题:
当时因为旁边有小吃店出来关心,后来看对方自摔有擦伤,说我有责任
于是叫我陪他2千元医药费让她去看医生,后来警察有来救护车也有到。
我想说当时晚了赶着回家休息又怕麻烦,且看对方也还是大学生而且手和脚都有伤口
所以就听店家的给了他两千元私下和解。
虽然过一阵子了但我还是想问,我有要礼让直行车但是她吓到自摔,
算起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吗? (完全没碰撞)
还是其实我当时可以直接开走。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