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的阿姨(47) (我妈妈的妹妹)。没有小孩
已经到了更年期 也不会生小孩
她最近在思考说 因为她有房子 车子 跟 股票证券
如果她不小心发生意外
财产的流向将会是一大个问题
因此 她希望 领养(收养) 我妈妈的女儿 (我的妹妹)
这样一旦财产有问题时,因此可以转移到我的妹妹(14)身上
问题来了
***
问题:
1.如果我的阿姨 收养(领养)我的妹妹 是否需要改姓 ?
Q1 -> 是否要改姓
Q2 -> 改姓后有说要多久算有效吗 ?
比方说我妹妹本来叫 王小美 是否需要改成 陈小美
如果是需要 则改成叫陈小美后 马上生效吗? (转问题2+3)
2.我的阿姨收养我的妹妹 是否在户籍上 需要住在一起 多少时间呢?
Q1 -> 是否需要同户籍
Q2 -> 是否需要 (多久) 时间
3.如果我的家人 跟我妹妹都同意 并且希望阿姨可以收养(领养)我妹妹
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方能办理呢?
Q1 -> 需要一般文件就好? (身分证) (户口名簿呢?)
Q2 -> 律师公证 ?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