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10/3~10/9 这段时间,我的住家手机几乎完全没有任何讯号
致电客服,客服说因为有民众抗争,所以暂时关闭基地台(中华电信)
过几天客服打来告知讯号恢复,完全没有提到会补偿什么的
我自己提出说那是否月租费可以减收?他们说要往上呈报,之后才回电说减收100
经过讨价还价变成150,我的月租方案是两年前的学生专案691
10/24开始讯号又收不到,客服这次说要11月中才"有可能"恢复讯号
但我这次提到减收的问题,客服就开始避重就轻
甚至说因为我当初是学生专案所以不能减这么多
我拿着合约想和他们讨论:第三十二条:乙方租用之本业务,或因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
造成系统或电信基线设备障碍、阻断,以致发生错误、迟滞、中断或不能传递时,
其暂停通信期间,应依下表扣减当月月租费或提供等值之电信服务(有一个表格)
客服却辩称:因为民众抗争也不是中华电信愿意的
而且这是不可抗力因素,所以不适用于那条,无限循环以上的论点
我说既然我们签了合约,你不能提供服务,是你违约在先,我解约要求违约金减收
他们也说不行,因为有一部分是补贴款什么的....
抱歉废话很多,而且我不会上色,目前已经去消保会进行第一次申诉
客服主管(对方自称)还是坚持不能多退钱,违约金只能少收一点点
我完全无法接受,因次可能走上调解
问题:1.因为民众抗争而关闭基地台,造成消费者通讯障碍,是可归责于中华电信的吗?
我个人认为可以,不知版上大大怎么看?
2.若因为通讯问题中断(这次中断几乎半个月,我非常困扰)
而我(消费者)解约,需要负担违约金吗?
个人认为,消费者和企业签约,企业不能给予服务已违约在先,消费者应当不用负担才对
这件事情真的造成我很大的困扰,而且和客服一来一往的吵闹
我真的觉得累了,但还是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就算真的调解不成功需要走上法院,我也会坚持到底的
我一点都不想纵容欺负消费者的企业,即使这几千块对他们来说根本没有什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