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饮料店老板告员工窃盗罪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4:56:56
事实经过:
我在饮料店打工
前阵子员工都会带饮料回家喝
上个月被老板发现
他说要调阅监视器一杯饮料罚五倍的钱
他也真的每天都在看以前的监视器画面
仔细看员工做什么饮料喝然后一杯一杯的记录下来
员工都觉得罚五倍很夸张
但是老板又印刑事的窃盗罪条给我们看
让我们只好乖乖被扣五倍的钱
问题:
请问员工这样算窃盗吗?
如果向劳工局申诉会有胜算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10 14:58:00
这不是窃盗不然妳觉得是员工福利?一方窃盗另一方可能成利恐吓取财要拿回钱有胜算 要拿回钱又无罪请看刑事诉讼法241条(遵守的公务员有多少是迷 XD )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5:05:00
但我不是公务员这个条例不适用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5:07:00
意思是 当你以此为例控告老板时 检察官应该顺便起诉你窃盗请看清楚主副词关系这就是第三句说的 要拿回钱又无罪时的考量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4-10-10 15:09:00
该不会有员工,一次带五杯饮料回家喝吧?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5:11:00
题外话 我以为不告而取谓之窃 是做人基本道理 原来我错了居然有人觉得不告而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0.0
作者: tks9527 (谢谢你9527)   2014-10-10 15:12:00
嗯,还好是饮料店,不是银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5:14:00
看要选择窃盗 ,或者是业务侵占好了,算是有竞合到吧...到底是谁教的??? ^_^现在老板在杀鸡儆猴,自己做错怪谁?毕竟这看起来很明显的有共谋犯意,用单纯窃盗太轻了....窃盗是非告诉乃论,公务员得知就要依法侦办,要吗???现在你跟你那挂偷(or侵占)已经没有信用度in老板眼中....若今天要我说,我会建议五倍照罚,影料钱再还给老板,道歉阿要是"心"没有改正的话,就免了,......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5:18:00
可能一天带一杯吧,我大致上了解了 我只是代PO的 谢谢大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5:18:00
知道以前老人家有讲过一句谚语吗??"小孩偷摘葫,大汉偷牵牛"....还会在那边讨论"五倍合不合理",那基本上"没有救!!"没有一家店的经营者,想要"养老鼠咬布袋"!!!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5:24:00
我想在请问 如果我想揭发老板一些行为 ex林凤营罐子装他牌牛奶 茶放隔夜这类的事 对员工有利吗?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5:27:00
想要哪方面的利益?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10 15:28:00
窃盗追溯期20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5:48:00
有啥有利?? 拿对方不法威胁,同样触法,罪加一等,傻啦???要不要去看恐吓罪的定义??你是因为"正义感"而揭发,还是为了 "逼老板不要告你们"?不要一罪加上一罪,越陷越深........人生呀人生....而且,你们说实话,其实也是共犯....:P就算不是共犯也是帮助犯,你们明知装的不是林X营鲜奶却帮助老板来讹诈客人,能说不知情吗??? ^_^看来可能真的需要去牢里面蹲一下清醒清醒....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自己想把小事弄大,还是想把大事弄小一念之间,取决于己.你们已经不正,老板手上证据满,说的话还有多少人相信???罪犯的证词,证据力很弱的呀......你们有证据吗?? 有证据之后呢?? 有被害者要去告老板吗??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6:23:00
消费者不都是被害者吗 我不是员工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6:25:00
要他们来提告呀,不然就是卫生单位来开罚呀....而且,那跟窃盗公司财物的当事人何干???前面不也讲了,帮助犯,不是吗???这些偷饮料的,怎撇责任?再者,这些消费者是因为林凤营而来买饮料的吗???不管原PO是不是当事人之一,只能劝您(他们)不要越陷越深若要认真看,老板可以一块钱都不用,直接"通通移送法办"你们大可拒绝老板罚款,不是吗??? ^_^去跟老板呛说敢罚就要检举老板框客人......反正自己做事自己担,小王作事小王担老板民事部分顶多就是一杯算一杯那些偷饮料的就被起诉判个缓刑,或者是缴几万元换缓起诉哪个比较划算???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6:36:00
还有前科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6:44:00
店里卖的东西就该免费???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6:48:00
所以那些假油馊水油相关公司的人也全都会被告吗?..所以一杯罚五倍是合理的吗?..还是就吃下去 我不是当事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6:51:00
不合理呀,所以可以拿"被判刑"来换呀.....让老板只能拿回一杯钱,然后其他人通通被起诉,简单吧....就跟摸人家奶奶10秒钟,就被法院判赔12万.....12万可以可以喝几杯茶,揉多少次了???搞不好直接让那位搓奶当事人 一个月无限制喝到吐 都够怎当事人怎没当庭跟法官辩驳说"这种等级在酒店揉到手断"掉,可能都不用12万,为何你要判我赔12万?? ^_^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6:57:00
白话 用连小学生都懂的方式 快速跟你讲解流程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6:57:00
就进去关个几个月而已 吃免钱饭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6:57:00
唉,醒醒吧....不要再活在自以为是的世界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6:58:00
同时 检察官依照老板提供的证据 向你们提起窃盗或业务侵占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6:58:00
或是用其他容器装给你喝到爽的福利
楼主: andychi (andychi)   2014-10-10 16:59:00
了解了 谢谢各位提点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6:59:00
结果 你们合理的向老板赔偿一杯的钱 负担窃盗刑罚及前科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6:59:00
但不代表每家饮料店老板都会给福利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7:00:00
a你说太多福利他会误会0.0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7:00:00
福利不是因该地 没给的福利就自己拿肥付钱=窃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7:11:00
良禽可以择木而栖,也可以鼓励老板多放福利给员工...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0-10 18:01:00
我是客人的话很高兴喝到的不是林凤营鲜奶喔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10 18:07:00
目前这世道的确是这样没错啦XD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10 18:18:00
台湾市面上有的成品比原物料便宜的东西不只油喔 XD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10-10 18:35:00
只赔5倍免吃官司不错了觉得差就不要做了 至少老板没有像前阵子新闻说的薪水扣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0 18:42:00
楼上那还好啦,有卖淫还债,还越还越多,那才惨吧....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19:39:00
卖淫也要看货值不值钱压 会不会被打枪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10-10 21:45:00
现在的手摇杯饮料也是一个便当钱啊民事赔偿外,被终止劳动契约和刑事告诉等都扯到了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4-10-10 21:56:00
笑死人 偷拿店里东西还敢上来问 老板没解雇或报警就不错了 那银行行员每天可以带来点钱回家吗? 扯到林凤营更夸张 偷就是偷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10-10 23:21:00
职务之便监守自盗 搞不好还有背信
作者: that110 (Nita蔗糖、姜、剥葡萄柚 )   2014-10-11 19:00:00
价值观严重偏差了...偷窃还觉得没什么...好可怕...物料跟店都是老板的~老板没有答应给的~本来就不能拿!真的没报警就该偷笑了= ="
作者: notoriousii (买了个玩具o_0)   2014-10-11 21:13:00
爆料的话,要有证据,不然老板反告你诬告....
作者: smilelover (微笑情人)   2014-10-15 03:14:00
推thebirds that110
作者: b7061334 (小修)   2014-10-20 15:58:00
你要找劳工局干嘛?好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