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白天要上班,家人不在,完全没接到货运人员电话,
回家发现包裹丢在门外...
查询状态显示已签收,货运客服下班了还无从查询签收人是谁
已经跟网拍店家反应,
怀疑是否为货运人员冒名签收。
问题:
如果是货运人员冒名签收,
真的会因为"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这个前提而拿他没皮条?
除非是商品不见或者是商品有瑕疵?
没人在家应该是先电话联络而不是丢了就跑,
好加在东西是没不见,或者我今天暗黑表示没收到东西呢?
实在有点火大...
先感谢各位帮忙解惑或提出建议,
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