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3.8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无
对方脚擦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方不知道所以开走了
对方有报警作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第三人责任险
对方不知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在路边问完路后,在路边等待没车要回转,但没发现是双黄线,回转过去后,
有停顿几秒后开走,结果隔天接到警方的电话说有车祸,要我们去做说明及笔录,
后来警方告诉我方说对方因为看到我们的车回转他吓到紧急煞车跌倒,且因为有记
得车牌及看到我们问路,他去问了那个路人后,查到并打给我们,做完笔录离开后
有打电话想约他和解,但对方不太愿意想约别的时间,后来就不了了之,直到后来
接到警方告知对方告我方肇逃及过失伤害,要去做笔录,惊察给我们看监视器的画
面里面有拍到我方的车违规回转,且停顿一下,并似乎有转头的画面,但并无拍到
对方摔车的画面,申请的初判表上并未写说对方完全无责任,而我方则是违规回转
,第一次侦查庭开了之后,对方是说他当时时速是40~50左右,再看到我方回转后
距离约1公尺时煞车跳车,因而脚擦伤,但因为车体并未有任何碰撞,所以我方并
不认为这是肇逃,而检察官则一直认为机车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出来,所以一直要我
方认了肇逃,且问是否有申请和解等问题后,第一次侦查庭就结束了。
我方申请了调解,但第一次对方以资料尚为齐全未到场,目前申请第二次调解中。
对方开价10万,但到现在仍不愿给我们相关单据,保险公司无法评估,我方是有考虑
剩下的自行负担,但仍觉得10万好多喔....
六、问题:
1.我想知道我方在无任何碰撞且不知情的离开现场,这样肇逃也算成立吗??
2.再者既然对方都有看到我方在路边问路了,不就表示骑车谨慎,却仍未保持安全距离
(双方只有1公尺的距离)导致煞车不及跌倒,虽彼此并未有擦撞,但全部责任都是我方吗?
3.是否一定要与对方和解,我方针对肇逃的部份才有可能争取到缓起诉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