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aw板大大们安安!
今天发生的一些事想请教各位…
第一节课,老师在同学上实习课时把一位同学座位底下的鞋子丢掉,学生们实习课回来却
没告知同学鞋子在隔壁女厕的垃圾桶里。而扫女厕的同学以为那是不要的,所以就倒到垃
圾场了,鞋子也找不回来了。
老师一直都说:离开教室要桌面净空,不然就丢垃圾桶。桌子和椅子底下不能放东西,不
然就丢垃圾桶。
该学生认为,我拥有这个位置,放在地板上东西都没占用走道,老师凭什么把我的东西丢
到垃圾桶?而且这还是第二次了!
这名老师也常常擅自翻同学的柜子,翻之前没有经过同学们同意,就直接打开柜子,把柜
子里她认为不该在柜子里的东西"丢"出来,并用脚用力踢,把东西踢到隔壁女厕,这老师
的行为真的很差劲!
请版上大大帮忙一下!有什么法规能罚这老师?拜托各位,同学们忍了一年了!
问题:
1.老师这些举动有哪些条规能阻止?
2.学生立场足以反驳老师自己的规定吗?
3.学生该怎么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