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学校叫我退回薪资

楼主: trapnestRAN (Drive)   2014-09-24 19:36:42
事实经过:
我原本有在新竹某大学担任助理,由于我今年毕业了,大概是8/29还是8/30号的时候
学校打电话给我说由于我学籍只到8月,所以薪水照理来说只能发到8月,但他们不晓得
作业程序上有问题还是怎样,9/1还是发给了我9月份的薪水,现在要我回去学校退款。
由于当时我接到电话离9/1只剩1~2天吧,也无法打电话给出纳组确认,
问题是我如今已经人在台北,而且目前有工作,根本不可能再特别请假回去新竹退钱,
我有跟学校说是否可以用汇款的,但他叫我回学校去办退款程序。
(这不是我第一份助理工作,之前都是老师会主动询问我续聘的问题,
并无需要走离职程序。照我理解是毕业就不应该再发薪水了。)
问题:请问我是否必须回去退款?
我的疑问是,今天这件事又不是我造成的错误,照理来说应该是行政人员的疏失,
我已经说可以汇款了,为什么学校态度能这么强硬要求我回去退款,
而且我都已经离校了。
先感谢各位帮小人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唷~~~~~
作者: ichbinryder (潜心修炼)   2014-09-24 21:49:00
等他们进一步跟你要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4 21:56:00
如果你觉得是溢领那就发信件请学校提供学校帐户让你好汇回,要留纪录和注明汇款理由(汇款单据),然后信件内要表明手续费由费用内直接扣除,仅可能不要汇到承办人等私人帐户。对方如果拒绝就问他原因理由,如果是要写报告等理由就别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25 07:24:00
学校提供帐户让你汇回去冲帐就好,你有心要还就可以XD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9-25 10:17:00
继续上班 追钱还不积极乘办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9-25 16:04:00
那你如何返还我已付出的劳务?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5 18:14:00
九月后有给付劳力吗?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9-27 13:57:00
跟她请求处理成本
作者: applepies (苹果派)   2014-09-28 23:33:00
是对方的疏失,但依法这笔钱不属于你,若你没有归还,对方还是可以朝侵占罪控诉这就和一个陌生人不小心汇错了钱到你户头,若你在知情的情况下,仍持意领出花钱,就算侵占,若非故意,是事后才知道的,侵占不成立,但还是要按额按期归还,因为这笔钱从头到尾从没属于你过。另外,若你认为这是你“应得的薪水”相对的要付出“应有的劳力”来获得这笔钱,9/1至今若没有屡行工作的义务,校方仍然可以以造成学校损失要向你索取赔偿,有时你之后赔的钱会比这个还多喔…。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9 10:43:00
楼上的,这笔款项还不确定是谁的咧~大辣辣说侵占会不会走得太过点? 最多是往不当得利请他返还,侵占的要件是啥请在深思一下,OK?
作者: applepies (苹果派)   2014-09-29 23:36:00
当事人已经在文中说明接到通知,且汇款是有汇款纪录的学校用来汇款的帐户通常是以学校为专户,非一般私户。但若当事人已经知道这笔钱的由来,仍然不打算归还并使用就属于侵占问题了,在路上捡到一卡通不知道谁的拿来使用都能以“侵占罪”处理了,钱的汇入有资料可查汇款方也打来通知了,事后不归还就已经属于侵占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0000-00-00 00:00:00
这件事情不是案主的行为而有资金流入,而是案主有意愿处理但是校方处理的程序有争议,在和学校沟通中,有侵占的的主观意图吗?所以推文就是仅是请案主厘清下劳务给付状况和协助学校处理的状况下给予意见.汇错款的返还本来就得确定返还对象和扣除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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