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支付命令问题

楼主: waiter0709 (伟特糖)   2014-09-21 18:55:25
事实经过:
朋友欠款不还,在这个版才知道有支付命令的方法
现在已写好状纸,请求标的写法不知是否正确
如下:
(一)债务人应给付债权人新台币壹万元,并自民国102年11月8日
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计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问题:
我想请问第一点的日期是要写跟我借钱那天开始
还是要写"本件支付命令送达之翌日"才正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ROCSimonLiu (宅╳法♀8露℃)   2014-09-21 19:04:00
你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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