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8月 到职开始打卡
9月1日到班 被柜台 工作人员告知 今天没排班
当时与我面试的主管主任不在
员工告知主任当天9/1排休
9月2日 再到,主任在
问了之后
主任的说法是
因为我没有上假日,这样不好排班
所以不用我来了。
9/2 当天被告知不用再去
我也没说什么
有请主任开给我在职证明。
然后因为不在要我去上班,所以请开离职证明给我
主任要我两天后 去领薪
9月4日去
主任与一位似乎是店长
要我签三文件
一个是 劳动契约
一个是个人资料
一个是 领薪明细
还签 打卡记录
并且要去了身分证影本
问题:
1.这样属于非自愿离职?
2. 领薪水有需要给身分证影本 ?
3. 我过去只有 请公司开给我 在职证明 领薪水时签过名
这样我领薪水 需要签 劳动契约 个人资料 领薪明细这些东西?
4 我9/4 没有拿到 在职证明 与离职证明
那位似乎是店长的说 不需要开给我
5 如果公司没有保劳保 或健保 该怎么办?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