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被后方追撞 无肇责求偿提问

楼主: adavida2003 (ada)   2014-09-01 05:40:50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2年 年底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机车与乘客四人皆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有笔录 现场无破坏 警察做完记录后才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双方皆有强制险
我方有第三方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机车专用左转弯道 我方时速约30-40 对方时速自认70 从左后方直接撞飞我方
视线良好 有点暗 无遮蔽物
六、问题:
我方肋骨骨折一根 多处擦挫伤
乘客 严重擦挫伤 时至今日也不敢再走该路段
但对方只愿赔18000不含强制险
已经提告 从地检署转回调解
几经调解 我方不接受
转回法院 应该是刑事挟带民事
请教哪些项目能求偿
目前的表格
一 车损 13400(附单据)
二 医疗费用 6700(附诊断证明与单据)
三 往来医院交通费 400
四 无法上学可否求偿?
五 当时还是学生 有接案与打零工 但只有一部分汇入邮局帐户
应该提出哪些证明?
诊断证明只有写追踪治疗 可否求偿工作损失?
六 住院两天 所以专人照护两天吗?
七 为了尽快痊愈 买的补品可以请求赔偿?
八 精神赔偿金的部分 应该求偿多少?
事发后处理过程
提告前 对方一直在争论对错
我方提告后 对方做笔录也提出告诉
整篇都睁眼说瞎话 幸好检察官判定对方超过六个月 撤回
即使现在是只有我方可以对对方提出过失伤害告诉
对方在调解也是一直争论对错 始终不认错
导致调解很不顺利
对方一直态度很差 凶我方
质疑我方轮胎打滑 没有煞车等等
说话带刺 一直影射我方是车祸黄牛 靠这行吃饭之类的
最后只好转回法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9-01 08:51:00
初判表写什么?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01 09:42:00
照护...你真的有请的话有单据还有一丝机会 只是要立名目的话应该是免谈你是学生接案打零工也是课余 有证据车祸有影响再说吧补品也是 自己额外的非必要支出很难求偿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9-01 10:40:00
必要且有单据<==绝对没问题补品跟"专人照护"就.....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9-01 10:50:00
如果你能科学的举证 补品=快速痊愈 可以求偿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01 17:16:00
你是上班族的话 举证伤势造成无法工作就可以但是如果是SOHO族的话 这种短暂时间受伤而不是长久减损工作能力要求偿就要有确实影响工作的证据 更别说你只是学生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9-01 18:43:00
你所得税是让爸妈申报扶养吧? 有申报妳说的那些收入吗?没有的话 报税时否认的的收入 现在怎么证明有?
作者: ixixet (= =)   2014-09-02 14:36:00
很难讲,请携同资料请律师评估举证之所在啊…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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