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文有点长,但诚心希望各位能帮忙解惑。
[事实经过]:
我与友人在台中的KTV消费结束后,准备要搭乘电梯往一楼搭车回家
电梯口有一群不认识的年轻人在电梯里外拉扯并有些争执,
后来对方有挪出空间让我方的人进入搭乘电梯,
进入电梯后他们仍在吵架争执,
随后有一名对方男子挥拳打到我方友人胸口,
我方有说[干嘛阿,干嘛乱打人阿]随后电梯关闭,
在电梯内我方的人都没说话,对方一名男子在电梯内碎念说我方态度不好
到了电梯一楼时我方友人因为对方先攻击到我们又说我们态度不好,
觉得咽不下气想冲去理论,我们有拉住朋友,
但拉住后有碰到对方电梯内对方另名名女子,
但很确定的是绝对没有造成伤害,且女子也没有后仰、后退或是任何跌倒动作。
随后我们出电梯就到大门口旁等车要回去,
几位朋友先搭车离开,我与剩余友人在等车的时候,
对方一群人就走向我们,约十个左右,
电梯内那位女子指向我们,对方就过来推我们说刚刚不是很呛,XX娘之类的就直接动手了
接着我跟另外两位朋友就被对方一群人压在地上打,我们都没有还手只有被打。
随后应该是柜台人员有报警,警方到的时候他们有几个人就走掉,
我们跟警方大略说明状况后警察带我们进大听找对方出来对质,
对方一直不认为他们有错,还有一名男子一直呈现在不在乎的态度,说你们也不能怎样的
这种话。
原本电梯那名女子也一直出来叫嚣说是我们先推她的等等..后来现场就是双方对质,
警方有请我们先指认几位认得出来的人,并让在场的人都留下资料做纪录。
[验伤经过]
随后我与被攻击的另外两位友人去医院做验伤,
殴打过程中因另两位友人的女朋友也都在现场,
也有被波及到但因为是跌倒导致脚些微破皮故两位女生没做验伤动作。
最严重的朋友目前是脸部多处撕裂伤,头部肿起来,右眼结膜内出血
[警局经过]
验伤后我们前往警察局查看监视画面及做笔录
1.电梯的监视器:
电梯监视器有看到对方在电梯口内部争执拉扯的动作,也有看见挥拳攻击到朋友的动作。
2.大厅外的监视器:
大厅外监视器有看到我们在等车,随后一群人就直接走过来推、随即殴打的动作
有看到明显攻击也看见朋友被压在地上一直被攻击头部(很明显地只攻击头部),遭多人脚
踹。
随后警方请我们比对有做纪录的对方名单与监视器画面比对,后续是做笔录签名等动作。
因为我们都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经验,询问了一下备案提告后的流程,
警察先生是跟我们说接着就是他们会去找对方出来,然后会收到法庭通知要去开庭,
开庭前会有调解委员会,可以在这里先与对方讨论赔偿问题。
[问题]:
1. 有些攻击者可能没被登记到资料,我们应如何找出攻击的人?
2. 这种被多人攻击是分别提出告诉、分别提出求偿吗?还是一起算的
2. 若我不愿意和解,对方会受到怎么样的惩罚?
(目前有了解到是拘役或易科罚金换算1天1000)
3. 对方会因此留下案底吗?(和解是否就不会有案底)
4. 找人来攻击我们的那位女子是否有办法对她提出告诉?
(她没有参与攻击但是她找人来的)
5. 是否有相关经验可告知这样分别攻击者会被判处拘役几天?或是相关赔偿金额
6. 请问起诉会是只能依伤害罪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