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年8月初(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追撞者手肘擦伤,被追撞者无伤,未打119也未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没报警,没笔录,现场有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仅有强制险,未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我一位友人前一阵子在路上骑机车,与后方同骑外侧车道,因我友人减速准备要停路边,
后面骑车的追撞他,致对方手肘擦伤,机车没什么大碍,对方机车车壳虽然有弹开,但
经车行老板装回去就OK了。而友人的机车车尾有些受损。
事发当时我友人有问对方要不要报警,对方坚持不要,但友人为慎重起见,除了有留电话
给对方,也至派出所备案。所以警察也没至现场画图照相之类的,有去调阅监视器了,但
监视器因为角度关系没拍到车祸过程。
不料,对方要我友人赔二千元(说手肘擦伤不能上班,是医药费和请假薪水损失)及修车
费八千元。但友人认为后车撞前车,根本不应该他去赔钱才是。
不过这件事搞的他每天很烦,因为对方吵著向他要钱,这样的状况该如何建议友人怎么做
呢?
六、问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