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父母亲住在公寓5楼,六楼是顶楼,购买时当初有3坪是自己的,
在民国79年左右延著那3坪有搭建铁皮屋,不是全盖满楼顶大概60坪,
大概盖了6坪,后来瓦片老旧有用旧的铁条结构重新上铁皮屋的板子。
现在的状况是:隔壁大楼高20层,住户的花盆都摆在阳台上,风大时
就会掉下来砸到我们铁皮屋的屋顶,已经好几次了,另外菸蒂垃圾也都
乱丢,反应隔壁大楼总干事,他也说只能在电梯贴公告,没有其他解决
方法。
问题:
首先父母的铁皮屋这样算违建吗?只是重新上铁皮取代本来的(石绵瓦)
第二请问这有办法求偿吗或者约束?
以上两点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