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强制执行邮局帐户被冻结

楼主: CowBLay (靠C咧~)   2014-07-15 17:46:30
事实经过:
母亲约于3、4年前欠下银行卡债,上个礼拜五5/11接到法院执行命令后邮局帐户被冻结。
(目前没有使用其他银行,所以只有邮局帐户被冻结)
工作是百货业,可是都是接临时的活动档期,所以收入并不固定
问题:
1.母亲目前57岁,领老人年金已经约两年五个月。执行命令中说明提到,如果
有领取社会福利津贴是可以举证,法院会审酌扣除。
想请问是这部分我该如何计算? 是要把两年五个月的老人年金全加起来陈报
给法院,让法官自己去审酌? 还是自己斟酌需要的金额去计算?
母亲的帐户里原本约有八万六千多,所以我不太知道该怎么算
(有打电话问承办书记官,书记官是说看我觉得被扣走的部分有多少属于老人年金,
就提供那几个月的邮局内页老人年金的转帐证明给她)
2.标题的部分我应该写陈报状,还是声明异议? 这两者会有差别吗?
书记官跟我说写陈报状,可是因为我上书状范例的网站找不到合适的
所以我是拿民事声明异议状(禁止执行之债权)的范例在改,是否合适?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3-015.doc
3.书状的内文有一定要写得很文言吗? 还是写得白话一点也没关系?
目前就是金额跟书状的部分有问题,有不详细的地方麻烦跟我说我会再补充
麻烦大家解答了,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15 20:22:00
八万六千应该全扣吧,因为老人年金是按月发给若是采季发或年发,扣掉最近一季仍有剩余的话那应该表示这些是非生活所必需的........
作者: ixixet (= =)   2014-07-15 23:08:00
问书记官。问不出来,请征询律师或法扶~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16 09:20:00
这我处理过,其实去跟申请津贴的单位表示要改领支票就行因为虽说这种社会补助不能作为强执标的,但当它入帐户后就变成存款了,仍可作为强执标的
楼主: CowBLay (靠C咧~)   2014-07-16 15:42:00
我大概有个底了,感谢楼上三位的回答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7-16 21:47:00
过去是领支票转现避免进帐户被扣,现在法规修正可以开特殊帐户没办法溯及既往,但是新发钱进那种帐户不再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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