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3年4月8日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手部挫伤,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也有做笔录,现场被破坏,但过程监视器都拍到也成为证据。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方只有强制责任险,不清楚对方有无保险
五、事实经过:
我方骑机车在车到外侧准备停红灯减速(约时速20~30)时,车道内侧停等红灯的肇事车
右后方车门(非副驾)无预警开车门,我方闪避不及车头擦撞人车摔倒,肇事者下车立
刻移动我的车,却因我的车未熄火催到油门撞上路边停放的机车,我担心责任问题因
此报警,肇事者本要当场给钱和解,因我报警故未收钱坚持等警察到场再说,肇事者
就在警察来之前跟驾驶离开,构成肇事逃逸。
警察找到驾驶,我方提告伤害及肇事逃逸,第一次检察官传讯驾驶有来、肇事者没来
,我方表明伤害要和解,检察官移送到调解委员会,但是到调解委员会上,驾驶跟肇
事者都没来,调解失败。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六、问题:
想请问的是,在检察官面前表示要进行和解,移到调解委员会,是否等于撤告?
检察官有说明第一次调解被告没来,就会在下次调解时拘提对方,抓到会通知原告吗?
如果一直抓不到,之后调解要怎么办?
若调解失败不等于撤告,那么维持告诉放弃调解,开庭需要每次都到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先谢谢帮忙解惑的各位,谢谢。